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瞬间引起另一轮争论:正在征求意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据一家网上统计,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的有81%持反对意见,认为一向写惯了的字,为什么要再作调整呢?
教育部在“说明”第九点中说:
原来教育部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对44个字形调整的依据是<<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经过这样调整,就使44个汉字字形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统一了;但是,人们要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是不是就一定是十分正确和标准呢?《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8300个字还有没有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将来再作调整呢?今天的上海<<新闻晨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汉字改革能不能“不折腾”>>,文中说:有关专家从“规范”角度对部分汉字进行“整形”,等于硬生生地造出了44个汉字。又说:倘若因为有些字看上去“不规则”就可以瞎折腾,规范汉字的工作恐怕永远没个尽头了。如此的话,所谓汉字规范化工作岂不成了汉语发展的一大乱源?此文很能反映出广大民众要求保持汉字稳定的心愿。这是我的第一个疑问。我的第二个疑问是:为什么教育部此次就不能考虑应该与台湾的字形标准相一致呢?教育部当初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时所确定的其中一个原则不是尽可能不扩大与港台字形的差异吗?据我初步统计,《通用规范汉字表》44个汉字与台湾<<国字标准字体母稿>>中相对应的字形存在有不少差别的。
1、《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褰”、“衾”下部的“衣”末笔捺变点;而台湾<<国字标准字体母稿>>中,凡是“衣”在下部件或上部件的,一律作捺,例如:表、衰、袈、裔;只有“裁”字的“衣”在下部件的左边才作长点。这岂不是扩大了与台湾字形的差别了吗?
2、《通用规范汉字表》把“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的上部件中横折钩变为横折:而<<国字标准字体母稿>>中“瞥、弊、憋”的上部件都作横折钩。这岂不是又扩大了与台湾字形的差别了吗?倒底孰优孰劣,你能说出个理由吗?实在是难分伯仲。我认为,如果教育部能遵守当年诺言,把“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的上部件与台湾保持一致,岂不更好?
由此可见,此次对44个汉字作了“微调”,其原则、标准及效果实在是不敢恭维的!如果不作微调,效果也许会更好一些。真有点没事找事。难怪报上会批评:汉字改革能不能“不折腾”!(周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