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外来词发展演变规律初探
李乐毅
笔者曾于1989年写了一篇题为《现代汉语外来词的统一问题》的论文,发表在《语文建设》杂志1990年第2期上面。文中有一部分内容是试图探索现代汉语外来词发展演变的一些规律的,当时笔者把它们归纳成6项。20年过去了,自己觉得在这方面的研究仍然没有新的建树和突破,因此重提这个课题时,标题仍然称为“初探”。现将之简引如下(个别例子略有改动):
(一)音译的往往让位于意译的。例如:democracy〔英〕→德谟克拉西→民主。coup d’état〔法〕→苦迭打→政变。
(二)音节多的往往让位于音节少(尤其是双音节)的。例如: afyūm〔阿拉伯〕→阿芙蓉→鸦片。bodhisattva〔梵〕→菩提萨埵→菩萨。
(三)不合汉语构词法的往往让位于符合汉语构词法的。例如:интеллигенция〔俄〕→印贴利根追亚→知识分子。president〔英〕→伯理玺天德→总统。
(四)不能“意会”或“联想”的往往让位于能够“意会”或“联想”的。例如:carré〔法〕→街害→平方。mutihara〔马来〕→没爹虾罗→真珠→珍珠。
(五)生僻难懂的往往让位于浅显易懂的。例如:sabdavidyā〔梵〕→摄拖苾驮→声明学(古代印度近于训诂和词汇的学问)。srivatsa〔梵〕→室利靺磋→卐或卍(万字符)。
(六)不能获得权威部门承认的往往让位于能够获得这种承认的。例如:plague〔英〕→黑死病(ベスト)〔日〕→黑死病→鼠疫。laser〔英〕→莱塞/雷射/镭射→激光。
并不是所有的外来词的发展变化都符合这些规律,甚至有的会与其中的一项或几项相矛盾;因此,笔者认为其更高的规律应该是“约定俗成”。
拙文还提出了促进现代汉语外来词逐步统一和规范化的三点建议,这里从略。笔者认为,即使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现代汉语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华语的外来词基本得到统一之后,不同地区之间的“求大同,存小异”恐怕仍是比较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原则。
拙文发表后的七八年间,笔者高兴地拜读了意大利federico masini〔汉名马西尼〕博士的专著《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黄河清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并荣幸地看到拙文被列入了该书的“参考文献”之中;但是,
笔者对此一直未予以回应,现在才顺便提及。显然,
仅以这篇短文作为“引玉之砖”贡献给广大读者,并求教